山东省跳绳运动协会是经山东省民政厅和山东省体育局正式批准成立和备案的省级社会团体组织,是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全国跳绳运动推广中心唯一授权的山东省跳绳业务开展与管理单位。该协会成立于2019年3月18日,由山东师范大学作为首席发起单位,同时联合济南大学、山东体育学院、齐鲁工业大学、齐鲁师范学院、济宁学院、滨州学院、山东英才学院、山东淄博机电工程学校等诸多高校,以及青岛实验高级中学、淄博城北中学、济南市辅仁学校等中小学,还有部分企事业单位,共同申请成立。山东省跳绳运动协会办公地址设在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308室。首任会长由山东师范大学花样跳绳队主教练、跳绳国家级裁判李文记先生担任。首批会员单位涵盖了高校、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地域覆盖了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临沂、济宁等十多各地市。为更好推动我省跳绳运动的普及与提高,促进跳绳项目在我省的健康发展,不断改善学生和全民体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在我省积极推广与普及跳绳项目,充分发挥山东省跳绳运动协会的引领与统筹作用,吸纳更多单位和个人参与其中,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种类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 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致力于从事跳绳运动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坚持不懈在跳绳领域健身的、具有较高竞技水平的跳绳爱好者,从事跳绳科研和学术研究者。
三、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在协会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具体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1.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跳绳活动开展规划、师资培训推广规划、相关人员资质等内容,并提交场地条件、设施设备状况、日常开展、管理及相关条件的说明。落款处要有单位名称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表(见附件)
内容包括:申报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跳绳运动开展情况、入会理由、权力和义务、单位或个人意见等内容。上报表要加盖单位公章。
3. 提交时间
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集中提交时间确定为每年的1月1—15日和9月1—15日两个时间段,其他时间请预先联系协会执行秘书长于亚南女士。
4. 提交方式
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扫描版发送协会邮箱sdtsxh668@163.com。
纸质版邮寄到: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楼308室
联系人:于亚南 联系电话:18668960329
(二)初审和颁发会员证
1.协会在接收到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接到答复(同意)后,开始着手制定本单位的跳绳发展规划。
2.协会收到单位跳绳发展规划后,与前期申请材料一起入档,通知缴纳会费。
3.协会收到本年度会费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会员证。
(三)正式挂牌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跳绳发展规划,定期进行指导或现场考察与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在当年度协会年会期间统一授牌。
附件下载:山东省跳绳运动协会入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