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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开展“大树培育行动” 栽植一批大树重点保护一批大树
近日,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印发《关于开展“大树培育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大树栽植、培育和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树培育行动”。规划栽植一批大树,重点保护一批大树。
要求选择中生树、慢生树等具有长寿属性的适生树种;树木立地条件较好,地下无影响根系生长的管线、不透水层等因素,地上无制约树冠生长的架空线,树木生长状况良好;新栽植大树应适地适树,选用苗圃培育的苗木。
规划栽植一批大树。新栽植的大树是指胸径在18cm以上的落叶和阔叶常绿乔木,株高5m以上或地径15cm以上的针叶常绿乔木。一是对现有道路、背街小巷绿化查漏补缺,补植行道树。二是公园广场、游园、道路防护绿地内具备条件的,规划栽植较大规格树木,塑造特色植物景观。三是对居住区及单位庭院绿地、城市边角地,要因地制宜,见缝插绿,增加大规格乔木,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绿地景观品质。
重点保护一批大树。各区县园林和林业绿化主管部门、各公园对辖区绿地内现有胸径18cm以上的落叶和阔叶常绿乔木(古树名木除外)、株高5m以上或地径15cm以上的针叶常绿乔木,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需重点培育与保护的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