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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底前,山东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记者 范佳
10月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数据局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中提出,畅通信息通信网络。扩容升级光纤网络,优化骨干网络结构,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提升网络传输承载能力。全面推进5G网络部署与规模组网,推动公共资源向5G基站免费开放,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区、重点乡镇(街道)5G网络覆盖。利用窄带物联网、增强机器类通信、远距离无线传输等技术,加快物联网络建设与应用。
完善智慧市政设施。推动各类挂高资源开放和数字化改造,鼓励建设智慧杆柱。推动综合管廊智能化建设,推广智能井盖应用。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智能充电服务平台,2022年年底前,全省智能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能力。结合“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统筹视频监控资源,2022年年底前,各市构建形成管理机制健全、系统功能完备、覆盖领域全面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体系。推动智慧安防社区、城市生命线等综合安全运行感知物联网应用,提升城市运行安全感知能力和智慧安防水平。
提升应急协同指挥能力。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领域信息资源,建设智能感知、快速反应、精准指挥、科学决策的一体化综合指挥体系,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科学决策和快速处置,2021年年底前,建成省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基本实现全省指挥调度“一盘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