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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5年力争打造3个以上五星级新型智慧标杆城市
记者 范佳
10月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数据局主要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介绍,《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总体架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分。
工作目标方面。做好与前期印发的新型智慧城市省级地方标准的衔接,提出到2022年,所有市和80%的县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到2025年,各市普遍达到四星级以上,各县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力争打造3个以上五星级标杆城市。
总体架构方面。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的责任分工,省级主要负责总体设计、考核评价、示范推广等。市级负责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县级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沉”的原则,基于市级“城市大脑”开发部署特色智慧应用。
主要任务方面。提出了五个部分18项重点任务。优化政务服务部分,主要是深化“一网通办”,加快“一号通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拓展便民应用部分,重点对群众关切的出行、教育、医疗、文体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任务,并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便民惠民智慧化场景应用。推动精细治理部分,主要从市政综合管理、城市安全保障、应急协同指挥、生态环境治理、基层社区治理等5个方面,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变革。加快产业升级部分,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着力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夯实数字基础设施部分,主要是围绕新基建,畅通信息通信网络、加快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智慧市政设施、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全面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保障措施方面。主要是全面提速省级建设试点,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和可持续运营模式,打造全国性展示交流平台,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