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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销售员柏弘杨酒驾获刑三个月
新视听济南讯 日前,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阿阿胶”)销售员柏弘杨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柏弘杨被判决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柏弘杨1992年2月生,2019年4月25日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指控柏弘杨犯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2019年4月24日22时30分许,柏弘杨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柏弘杨血液酒精含量为145.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柏弘杨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法院判决柏弘杨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