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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山东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量已达100余万张
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
今年以来,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工作部署,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山东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以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
据了解,试行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同时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试行品类为蔬菜、水果、畜禽(活畜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指导和培训宣传,推动生产主体主动出具粘贴合格证或随车附“证”进入流通环节。截至目前,全省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数量已达100余万张,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另外,我省明确强化监督检查,通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试行,做好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作的衔接。未实行合格证制度的主体和产品,一律不准予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一律不准予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一律不给予项目支持,一律不推荐为标准化基地、养殖场等示范主体,一律不准予申报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等。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视频会议,分析当前工作推进形势,要求坚持全面性、系统性原则,在完善合格证制度推行主体对象库、创新方法手段、信息精准化数字化上下功夫,高质量推进制度试行,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记者 毛鑫鑫 通讯员 邹晓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