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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建立教师与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 确保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
(记者 陈洋洋 孙梦媛)5月9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济南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南将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另外,济南还将打击“校闹”,减轻教师负担。
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建立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济南将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适时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年度体检制度,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济南将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区域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明确乡村教师交通等各类补助标准。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表扬奖励、考核评价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积极推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财政部门对参加试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打击“校闹”
部分教师免费乘坐公交车和轨道交通
济南将加大教师表扬奖励力度,定期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选树活动。持从教30年荣誉证书的教师本人可免费在本市境内乘坐公交车和轨道交通、参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博物馆。鼓励各区县设立教师关爱基金,资助乡村特困教师,对教育教学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表扬奖励。
济南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校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