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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济南交警54条便民举措彰显“柔性执法”
6月16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12项改革攻坚行动”系列发布会第四场新闻发布会。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刘动介绍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包容审慎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
在首批推出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中,全市公安机关共对7个事项实行从轻、减轻、不予处罚。
济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前后共推出了5批54条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包括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不断打造交管民生服务升级版,跑出城市交通加速度。
比如说针对外地来济车辆,济南交警前期就推出了“违反禁令标志,未影响道路通行或造成安全后果,且属首次的,或外地货车因驾驶人不熟悉误入禁行道路,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这一措施。
再比如为了保障游客运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旅游客运包车原则上不扣留车辆”,因驾驶员不熟悉路况所造成的闯禁区、驶入单行线,以及未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停车等轻微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只给予现场警告、纠正。
针对部分城市道路因交通流量、道路设计等问题无法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但路段两侧的商家进出货物停车需求的情况,推出了“货车沿街临时停车装卸货物备案”制度,在不影响人车通行的情况下,备案车辆可以在15分钟限定时间内临时停车,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