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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佛慧山开元寺入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冻结通告
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发布《佛慧山开元寺入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冻结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佛慧山开元寺入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省军区用地东侧,西至东青高速建筑西侧,南至开元遗韵牌坊及南侧山谷,北至旅游路。
具体《通告》如下:
征收冻结通告
济(历下)征冻告字〔2020〕28号
佛慧山开元寺入口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四至为:东至省军区用地东侧,西至东青高速建筑西侧,南至开元遗韵牌坊及南侧山谷,北至旅游路。其中包括:旅游路25386号、25858号、25868号(自留地山庄)、25886号(济南鱼翅皇宫大酒店)、25966号(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收费中心、皇宫大酒店员工之家等)、25998号(山东省方志馆、山东省史志博物馆等)、26188号及羊头峪居委会所属房屋等(林地范围内建筑物除外)。
以上门牌包括附属建筑物,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2020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9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通告。
济南市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