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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857条
记者 杜虹晓 济南报道
10 月中下旬,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据了解,本次督导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857条,现场立即整改251条,责令限期整改1606条,拟立案处罚企业19家,下达整改文书223份。
为确保督导检查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山东省政府安委会专门制定了督导检查方案,明确了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督导检查组人员组成。10月19日,召开了督导检查动员培训会,动员会后,16个督导检查组第一时间分赴16地市,迅速下沉一线开展督导检查。
记者了解到,此次督导检查采取“督导+执法+专家”方式进行。督导组侧重检查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山东省应急厅派出16个执法组,作为督导检查的组成部分,同步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在执法检查中,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确保查深查细查透。
督导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督导检查情况,当天通报给市、县(市、区)政府,并向市、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反馈,确保后期及时跟进检查,适时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