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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热患者需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发热诊室应当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所有到发热诊室就诊的患者,必须登记有效身份信息或扫“健康码”。基层医疗机构需对全部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需通过与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方式为发热患者提供检测服务。
发热诊室设置原则及运行模式
文件明确了发热诊室的设置原则及运行模式。在诊室设置上,以“可设尽设、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为原则,结合各地传染病防控和群众实际医疗需求,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在发热诊室运行模式上,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运行,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进行及时调整。
发热诊室设置标准
文件从预检分诊设置要求、工作要求、房屋及设备要求、人员要求、感染防控要求等5个方面明确了发热诊室的设置标准。文件明确发热诊室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加强疾病早期诊断和传染病筛查,做好转诊。诊室应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防护设备应当有一定的储备量,配备的医护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治疗、防护、转运、隔离及消毒等技能,并经过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感染防控要求。
文件强调,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