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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已发展ODR单位6638家、占全国总数的1/3
12月23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建立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及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情况。
发布会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赵风勇详细介绍了ODR机制的有关情况。
赵风勇说,ODR是指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它依托全国12315平台实现消费纠纷在线和解。对企业来说,能够提高投诉处理效能,降低企业调解成本,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对消费者来说,在处理纠纷时“一次也不用跑”,在家就可解决纠纷,实现退换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全省已发展ODR单位6638家、占全国总数的1/3。
下一步,我们将在提高覆盖面和运行质量上下功夫,把更多的市场主体发展为ODR单位,消费纠纷第一时间通过平台转到企业去。建立完善对ODR单位的业务指导、效能评价、动态退出、信息公示等制度,使其成为消费争议快速和解的主渠道。到2021年底,市场监管部门将推动全省所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经营业户比较集中的场所成为ODR单位。
企业要想成为ODR企业,首先要达到“五有”: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解决消费纠纷的场所;有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有一台可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有一部专用电话;有一套受理和处理投诉的工作制度。然后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在全国12315平台上为企业开通账号及用户权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