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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建局:出台鼓励外地农民工留济过年的奖励办法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建筑工地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留济过年,倡导非必要不离济,就地过节。具体通知如下: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建筑工地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指办发〔2021〕9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场施工和农民工返乡等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留济过年
鼓励各施工单位结合在建项目实际情况和农民工意愿,统筹安排,引导农民工减少春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济,就地过节。各施工单位要出台鼓励外地农民工留济过年的奖励办法,落实工资福利,开展技能培训,丰富节日生活,为留济过年的农民工创造温馨的节日氛围。
三、鼓励企业开展农民工返乡点对点直达运输服务
各施工单位应统一组织,及时了解农民工出行人数、返乡时间等信息,对确需返乡、目的地集中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可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专门包车运输方案,为农民工提供“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直达服务。
四、严格落实春节期间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措施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应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集中管理和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等有关规定,做到防控体系到位、方案预案到位、人员排查到位、防疫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
五、提前谋划部署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谋划好春节后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提前与劳务企业、作业班组等精准对接,拓宽建筑材料采购渠道,创造条件确保复工后人员、材料迅速到位,推进春节后我市建筑工程项目有序复工。
六、提升疫情防控服务保障能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靠前指挥,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优势,积极沟通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疫情防控、人员返乡、车辆运输、生产物资供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力协助各参建单位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七、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奖惩机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企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结合各企业农民工留济人数、开通点对点运输服务数量、春节后复工复产情况等,对工作到位、表现突出的参建单位,进行全市通报表扬;对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