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初步建成全程分类体系!5月1日垃圾分类正式施行,济南准备的如何了

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

2021年5月1日,《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济南市的垃圾分类将真正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距离《条例》正式施行只剩三个月的时间,济南垃圾分类的进程究竟如何了?记者从济南市城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济南初步建成了全程分类体系,全市已配置垃圾分类桶6万余套、收运车2000余辆,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达750吨。

垃圾分类“有法可依”,居民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分类投放

近几年,全国各地掀起垃圾分类热潮,作为全国46个先行开展垃圾分类的重点城市之一,济南也是迎潮而上,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经2020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生活垃圾的分类进行了明确,分为四类,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在源头减量方面,重点从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实行全程减量;在垃圾收运方面,完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杜绝混合收运;在处置利用方面,优化处置工艺、拓宽利用途径,提高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规范完善、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体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何修冬表示。

《条例》出台标志着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进入“有法可依”“强制实施”阶段。市民长期以来形成的投放习惯将面临很大改变。关于如何分类和投放问题,《条例》要求,居民应当按照四类垃圾的分类要求,在家中分类袋装或桶装垃圾,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分类投放。可回收物可以直接售卖给再生资源回收人员或者投放到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量很少,可以在每月第一周的有害垃圾宣传收集周,集中投放至红色收集桶;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产生量较多,应当按照时间、地点要求及时投放至绿色、灰色收集桶。

《条例》明确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条例》不仅对市民分类投放作出规定,更对分类收运、处理作出明确要求。《条例》实施后,分类收集、运输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的罚款;处理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最高十万元的罚款。

“届时,我们将要求所有作业车辆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垃圾分类标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投诉举报。也欢迎广大新闻媒体积极参与进来,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绝不能让市民朋友文明、时尚的劳动成果付之东流。”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爱民表示。

书记、市长同时担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初步建成全程分类体系

“近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高位协调机制,市委书记、市长同时担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实行‘行业+城管’督导检查机制,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世会告诉记者,在现行标准下,济南打造了示范片区76个,示范社区(村)588个,涌现出了一批以历下区万科城、市中区玉函南区、槐荫区裕园社区为代表的典型案例。

“初步建成了全程分类体系。截止目前,全市已配置垃圾分类桶6万余套、收运车2000余辆,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达750吨,其他垃圾焚烧率大幅提升,有害垃圾月收运量超2.5吨,可回收物回收量约3000吨/日。”孙世会告诉记者。

“下一步,我们将分两个阶段来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孙世会表示,第一阶段,在《条例》实施之前,重点做好《条例》的宣贯以及设施的配置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规的知晓率、普及率,力争实现广大市民知晓率100%、宣传覆盖率100%的“双百”目标。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指导、督促各区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制,加快推进物业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商业街区等分类投放设施的规范设置,不断优化提升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能力,尤其是厨余垃圾的单独收运方面,确保《条例》顺利、有效实施。

第二阶段,在《条例》实施之后,重点做好检查督导、管理执法工作。加强对各类垃圾分类投放的日常检查和督导,重点强化对厨余垃圾的分类品质检查。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单位垃圾分类实效、分类收运等环节开展执法检查,提高《条例》施行实效。根据工作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收运线路,积极探索“音乐专线”“公交化运输”等收运模式,不断提升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便捷性,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分类给居民带来的不便因素。

督桶员、网约收废品……垃圾分类试点催生新职业

1月27日下午,济南市城管局组织召开《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培训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济南市城管局副局长秦国芬在会上提出,2021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目标:抓《条例》落实,促分类好习惯养成。总体要求:围绕一个总纲(国家12部委近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贯彻一条主线(《条例》正式实施),狠抓两个阶段(5月1日前、5月1日后),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域全覆盖,巩固可回收物及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35%的成果,培养全民垃圾分类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其中,5月1日之前垃圾分类任务的主题为:垃圾分类,你准备好了吗?主要开展条例宣贯、完善前端投放设施、优化分类收运体系、提升末端处理能力、统一垃圾分类标识、继续扩大示范片区、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及配套政策等工作。5月1日之后任务的主题是:人人践行垃圾分类,不乱丢!主要开展指导检查、执法行动、优化收运网络等工作。

记者注意到,随着济南垃圾分类的开展,很多和垃圾分类相关的新职业也应运而生。2012年年底,济南开始试点垃圾分类,督桶员正式登上济南的历史舞台。督桶员,顾名思义就是监督垃圾桶投放情况的人。2019年,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启动,督桶员正在变成一个新的热门职业。

“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帮助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督导他们把垃圾放到相应的垃圾桶里。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上午七点半到九点半,下午五点半到七点半。”济南六里山街道玉函南区垃圾分类督桶员张寿良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记者在58同城网站看到了一条槐荫区招聘督桶员的信息。工资待遇为2500~3000元,工作内容为:居民垃圾集中投放时间监督居民垃圾分类是否正确,正确方可投放,未分类居民协助分类,并督促其下次进行投放;配合开展小区内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集中投放时间结束后,垃圾站周围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桶更换,联系清运单位前来清运,垃圾桶冲刷等。

在济南章丘,还出现了一家“网约收废品”的垃圾分类回收公司。公司的“回收小哥”穿着统一的绿色制服,骑着统一配备的蓝色三轮车,进商场、到小区……去回收商户或者居民家里的废品。而和别人收废品不同的是,商户或者居民不仅可以通过打电话让他们上门收废品,还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直接下单。

公司创始人张广瑞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在章丘建立了三个站点,共有15个长期在干的“回收小哥”。“90后有6个,女生有4个,90后现在是我们的主力军。基本上平均一天能收三吨的废品,不过现在收货量越来越大,上个月的统计数字是180吨左右。”张广瑞说,回收小哥每天的收货量是300公斤,每人每月最少回收9吨废品,工资是四千五起步,超过9吨会得到提成,交五险。“基本上他们都能够完成自己的任务,有的员工多的话,现在能够拿到5000多块钱不到6000这样子。”

“我们下一步会积极和环卫部门合作,争取为济南的垃圾分类做出自己的贡献。”张广瑞说,他已经摩拳擦掌,准备好迎接更大的挑战了。

Array ( [816518] => Array ( [2] => Array ( [0] => 济南 [1] => 垃圾分类 ) [4] => Array ( [0] => 大众网 ) ) )

编辑:青草地    责任编辑: 许润桐     值班主编:邱霞

//百度推送 (function(){ var bp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var curProtocol = window.location.protocol.split(':')[0]; if (curProtocol === 'https') { bp.src = 'https://zz.bdstatic.com/linksubmit/push.js'; } else { bp.src = 'http://push.zhanzhang.baidu.com/push.js'; }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 s.parentNode.insertBefore(bp, s); //中国站长站点击统计-jnnc var zzspan = document.createElement('span'); zzspan.setAttribute("id","cnzz_stat_icon_166736"); zzspan.setAttribute("style","display:none;"); var zzscript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zzscript.setAttribute("type","text/javascript"); zzscript.src = curProtocol+'://s13.cnzz.com/stat.php?id=166736'; zzspan.appendChild(zzscript); document.body.appendChild(zzspan); //中国站长站点击统计-news var zzspan1 = document.createElement('span'); zzspan1.setAttribute("id","cnzz_stat_icon_171864"); zzspan1.setAttribute("style","display:none;"); var zzscript1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zzscript1.setAttribute("type","text/javascript"); zzscript1.src = curProtocol+'://s13.cnzz.com/stat.php?id=171864'; zzspan1.appendChild(zzscript1); document.body.appendChild(zzspan1); })();